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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结婚前的首付款注意事项!
作者:王家虎 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29日
 现在的男女结婚,首先都考虑买房子。但是因为年轻人的财富积累不是很充足,还没有完全的经济能力购买住房,所以很多人购买住房的首付款都是有一方或者双方的父母提供的。但是将来一旦发生婚变,男女双方就有可能会为首付款的归属发生纠纷。 
       如何确定由一方或者双方的父母提供的首付款的性质以及如何预防纠纷的发生呢?在这里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该条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对于夫妻买方的出资,如果没有特别说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对于父母出资的一方,如果想让父母的出资只赠与自己个人,应该对该赠与行为去做公证。公证该出资只是赠与自己本人。 
       以上说的是第一种解决方案,其次还有第二种解决方案。第二种解决方案就是:出资一方的父母可以与夫妻共同签署一份借款合同,用以证明该买房首付款是借给夫妻双方的。将来如果发生婚变,此房款将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此注意的是:此借条一定要夫妻共同签字,否则法律上一般是不予认可的!